簽約問題

 

一.問題:請問簽約若是房東沒空,所以仲介代簽可以嗎?會不會不安全,而且仲介要我簽約當天帶身份證影本和正本還有一個印章過去,不過我以前租房子都是不需要這些,所以有點怪怪的,而且從頭到尾都是和仲介接觸的,也沒有房東的電話,所以有點担心,因為己繳了議定金,而且就快要簽約了,請問有誰能幫我解答一下呢?

 

回覆:建議您也請仲介提出代理房東簽約之證明,如房屋權狀、身份證、代理授權書等, 使契約之簽定更有保障。至於身份證正、影本僅為雙方驗證用,您可詢問仲介是否需要留底之用意,您自己再行斟酌是否要交付予仲介或房東。

From:崔媽媽基金會

 

二.問題:最近簽租賃契約,房東要求正反面身份證影本,說是為了提供給警察,警察戶口調查時可以證明我們是租在那裡的。請問這合理嗎? 若已提供身份證影本,在上面也寫了僅供套房租賃身份證明用。而且在租約上還要蓋章,沒帶印章,蓋手印。這是我第三次租屋,但第一次遇到要提供身份證影本及在契約上蓋手印(前二個都只是簽名)

 

回覆:法律並無任何相關強制規定,房客或房東一定要提供證明文件以供查驗或留底,至於警察查戶口,應只需驗證戶口名薄。提供證件與否以及是否蓋手印端看您與房東協商之結果。From:崔媽媽基金會

 

三.問題:我最近找了一間房子 屋主委託自己的朋友(也是仲介業者) 全權幫他處理,那如果簽訂合約的時候 我該注意什麼,是直接跟他朋友簽約嗎?還是可以對方檢附什麼委託的證件之類的? 另外我有需要付仲介的費用嗎?

 

回覆:

1.建議您先問清楚房東的朋友(仲介業)是否需收費,因坊間的仲介費收法不一,這裡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2.詢問清楚仲介僅為居間人或簽約也需與其訂立。若僅是居間介紹人很單純的只有收費問題;若仲介也為簽約人,則需請仲介提出屋主委託書及身份證,以維護自身權益。另需注意,因契約簽立人為仲介,萬一日後契約發生問題只能找仲介負責,而無法找房東負責。祝您順利解決問題。From:崔媽媽基金會

 

四.問題:請問哪條法律規定 租屋要給身分證影本,房東要拿去幹麻? 那房客是否也可要求房東給身分證影本

 

回覆:目前並無法條規範房東與房客需驗證及留底雙方身份證影本,但為確保雙方身份得確有房東或房客要求需提供身份證以避免日後有糾紛或興訟無法聯絡彼此。若擔心資料外流可與房東協商以驗證方式查看彼此證件但不留底。

From:崔媽媽基金會

 

五.問題:我們跟房東簽約是一年,房東可以一次把租金收完嗎? 因為快要簽約了所以想請幫忙,所以想請幫忙房東要求我們於六月先付一半,九月再付完剩下的,而房子是從六月開始簽

 

回覆:

1.民法第439:承租人應依約定日期,支付租金,無約定者依習慣,無約定亦無習慣者,應於租賃期滿時支付之,如租金分期支付者,於每期屆滿時支付之,如租賃務之收益有季節者,於收益季節終了時支付之。

2.簽約時是否有約定1次付清如沒有就依習慣。

3.一般房租習慣是按月支付所以你可依法要求按月支付。From:崔媽媽基金會

 

六.問題:與房東簽約,但沒有簽名,契約有效嗎?擔心進出安全,跟房東解約,租金及押金拿的回來嗎?

 

回覆:民法第153: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第248: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更何況你連租押金都已給付,所以就算沒簽名該約依然是成立的。現在你想提前解約只能依照契約內所訂定之違約條款處理囉!通常是會被扣1~2個月的租金的。好言跟房東商量吧!From:崔媽媽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