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學務問題<2>
 


11. 未服役學生如何申請緩徵? 

答:1.年滿19歲以上未服兵役之在學役男(含復學生),尚未辦理兵役緩徵的同學,請於開學後兩星期內繳交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送至生輔組,以便辦理緩徵之申請

12. 有機車駕照學生如何辦理將機車停入學校手續?  

答:同學可至生活輔導組拿申請書及家長保證書填寫後,連同個人機車駕照、行車執照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卡影印本及大頭照會(1)1張,拿至生活輔導組辦理申請手續後,即可將機車停放校園內。

13. 因車禍受傷,應如何才能申請學生平安保險理賠?

答:同學在學期間,無論因疾病、車禍、受傷等意外傷害而有就醫行為均可申請『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理賠給付。

申請團體平安保險時,應備妥:

   1.學生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理賠申請書(被保險人如係未成年,應另附法定代理人私章及身分資料)。

   3.診斷證明書正本。(影本須加蓋醫院章 )。

 4.各項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影本須加蓋醫院章)備齊上述資料後,可逕至健康中心組填寫『理賠申請書』提出申請,俟承保公司完成審核手續後, 會通知申請同學撥款方式及撥款日期。

5.給付部份負擔(掛號費及證明書費不給付)

6.理賠申請時效為兩年。

14. 因意外受傷,我想更瞭解保險事宜,應如何聯絡承辦人來瞭解保險理賠?

答:本校學生平安保險承辦人 ,衛生組  陳菱萱 小姐  213-2222306,同學任何有關學生平安保險理賠事宜,可洽詢陳菱萱小姐。  

15. 學生發生意外傷害,本人已有投保人壽保險,還可以再申請學校『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理賠給付嗎? 

答: 學生本人若已投保其他保險公司之人壽保險,仍然可以申請『學生團體平安保險』 理賠給付;只要能檢附診斷證明書正本及各項醫療費用收據正本,仍然可以在在學期間內申請理賠給付。

16. 已辦理休學,是否仍享有『學生團體平安保險』保障?若休學期間發生事故,是否仍可申請理賠?   

答:1.學生本人當學期已辦理休學或已畢業者,其保險效力仍持續至當學期結束日,申請方式與手續在學期間相同。

2.已辦理休學同學,須到校繳交平安保險費,方可享有保險理賠權益(休學生若不參加學生保險,需填寫切結書,家長簽名蓋章)

17. 如何辦理搭乘校車手續?

答:一、本校校車採自願申請搭乘,每學期結束前由學務處分發搭乘校車調查表,同學登記完後,發給有意願搭乘學生校車劃撥單,請同學按劃撥單繳費時間自行至統一超商繳費。

二、同學劃撥繳款後,學務處彙整學生所填路線及站名,編排各車班路線。

三、申請搭乘校車以一個學期為原則,學期中因故無法繼續搭乘校車,請同學務必至學務處登記註銷(含辦理分期繳款學生),否則以繼續搭乘校車論。

四、本校租用之校車為合法之41~43座位,車上無站位,座位依校車走道兩邊男、女生分邊劃位之原則,每位同學均有固定座位。

18. 學期中因故無法繼續搭乘校車,校車款項如何退費? 

答: 已辦理校專車繳款登記之同學,但於學期中因故不搭乘校專車者,可至學務處辦理退費手續,退費款項以計算。

19. 未繳交校車款項,自行搭乘校車之處理?

答:未辦理校專車繳款手續,擅自搭乘校專車之同學,經發現除須繳交該路線(上車站名)全學期校專車款項外,另按校規記過處分

0. 繳交校車車款後如何搭校車,票價共須繳納多少?

答:同學至超商劃撥繳款後,收執聯請妥善保管,於下學期開學日繳交舊乘車證換取新乘車證,憑乘車證搭乘校專車,校專車之繳款:繳交4.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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