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預(概)算之籌劃及編報案件。

二、歲入歲出分配預算之編報案件(包括按規定程序申請修改分配預算)。

三、預算簽證登記。

四、經依規定辦理之經費流用編報。

五、預算執行狀況(進度)編報案件

六、各項收支款項案件及原始憑證之核定。

七、收入、支出、轉帳傳票之編製。

八、履行支付責任付款憑單之編製。

九、根據合法之記帳憑證記載帳簿。

十、各類會計報告之編報及收支憑證及收支憑證之送審。

十一、年度決算之編報案件。

十二、各種會計帳簿、會計報告、會計憑證之保管。

十三、監督扣繳各類所得稅。

十四、預付及代收代辦款項之清理。

十五、內部審核處理。

十六、各項統計報表之編報案件。

十七、統計資料之保管。

十八、主辦主計人員佐理人員考績、獎懲案件之核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