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教學卓越評選高中職組初選作業」實施計畫申請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之規定辦理。

二、旨揭計畫參賽資格摘述如下:

為公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之團隊。

前項教學團隊,由同校編制內現職專任合格教師或同一學校現職代理教師(指現職所在之直轄市、縣(市)所轄學校,連續任教滿二學期,或不包括寒、暑假而連續任教滿八個月,且於107學年度下學期及108學年度上學期皆有任教者),共3人以上組成。

教學團隊組成之所有教師3年內均未曾獲得本獎項之金質獎。

教學團隊組成之所有教師均未獲得前一年度本獎項之銀質獎。

三、旨案計畫辦理時程如下:

繳交初選資料:109228日(星期五)前。

公告教學現場觀察名單:10936日(星期五)前。

教學現場觀察期程:10939日(星期一)至320日(星期五)。

初選方案發表及評審會議:10948日(星期三)。

網路公告初審通過名單:10949日(星期四)。

薦送名單參加複選:109410日(星期五)前。

四、請擬申請旨案之學校於109228(星期五)前將初選資料掛號逕寄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教務處(51045彰化縣員林市中正路56),並於3日內去電確認。

五、如已申請各縣市辦理「教學卓越獎」高級中等學校組初選審查之學校,應避免重複提送同一計畫。

六、如有任何相關疑義,請逕洽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楊國霖主任、許禎真組長(電話04-8320260分機210212)

七、檢附旨揭計畫書格式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