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計畫申請對象為年滿12-19歲,因家庭經濟問題而暫時離開學校之國、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中途輟學或中途離校及中途輟學、中途離校之虞之學生,為助其早日返校完成學業,提供其返校期間所需之生活費及學雜費用。
二、本計畫於民國109年05月01日至民國109年06月12日止開放申請,申請方式先採線上報名及郵寄申請表及推薦函,申請附件資料於06月12日前繳交。詳細申請辦法請見活動網站:https://www.youthrights.org.tw/news/1479。
三、活動洽詢窗口:02-2369-5195分機14林專員,電子信箱:lcy9921@youthrights.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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