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活動

說明:

 

一、依該署109911日環署空字第1091157558號函辦理。

 

二、該署辦理旨揭徵選活動,公開徵選出具創意、易辨識的標章,其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以符合好空氣「清新」、「乾淨」的概念,將標章分為兩種等級,參選作品共須繳交一組兩種標章(未達兩種者不予列入評審作品),如「優良」或「良」等,分級之2個用語亦可由設計創作者自行發想。

 

三、參賽對象以高中(職)、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校學生為限,並以組團方式進行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完成的作品應於1015日中午12時前至活動網站上傳參賽作品、設計說明及著作證明授權同意書等相關資料完成報名;後續依程序辦理初審及決審二階段評審。

 

四、詳細標章徵選活動內容請見「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活動」網頁(https://iaq.epa.gov.tw/logovote/Default.aspx),亦可至該署網站(http://www.epa.gov.tw/)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