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學110學年度學士班特殊人才入學及希望計畫入學招生
可自行參考
臺灣大學教務處招生資訊
http://www.aca.ntu.edu.tw/AdmissionsPortal.asp
須由學校評選推薦,不受理學生逕行申請,請有興趣且符合各系招生資格之同學,
於學校受理期限內,自行將所有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備妥,繳交至
教務處註冊組,
若申請文件不齊全
或
未於校內受理期限內
完成繳交,
導致報名不利者自負責任。
本校受理申請文件時間:
自公告日起至
109年11月01日(一)
17:00止。
所需申請文件之檔案,請參閱下方附檔。
當
報名人數大於推薦人數時,將啟動校內審查機制,
校內審查標準依照
臺灣大學希望計畫及特殊選才之招生目的
為原則進行審查。
希望入學
報名資格: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第(一)至(三)項條件。
(一)
目前於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為「高中學校」,含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或單科型學校)就讀高中三年級之應屆畢業生。
(二)
符合以下任一申請資格,且可檢具弱勢家庭或特殊境遇家庭之各項證明正本者。(符合二項(含)以上者可重複勾選,但須個別備齊資料。本項攸關資格之證明如係由高中學校於證明之影本加蓋戳章者,本校不予受理)
至少最近連續3年(107年至109年)均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新住民子女
(三)
學業成績不是唯一考量因素,其本身資質優秀,具有利他、服務、關懷之人格特質,能展現積極正面的生活態度,且在學習能力上具有潛能,有希望順利完成在本校之學業;經在學之高中學校審慎篩選及評估後,認為值得推薦至本校就讀者。
(1)
各學系對應的校內推薦申請表(如附件三)
(2)
簡章內容所需證件(特殊選才推薦函格式連結)
八、申請台大希望入學者,請繳交
(1)
希望入學校內甄選申請表電子檔
(2)
簡章內容所需證件(低收及中低收證明、利他證明彙示表、希望計畫自述書、希望計畫推薦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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