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學110學年度學士班特殊人才入學及希望計畫入學招生

可自行參考 臺灣大學教務處招生資訊 http://www.aca.ntu.edu.tw/AdmissionsPortal.asp

 

須由學校評選推薦,不受理學生逕行申請,請有興趣且符合各系招生資格之同學,

於學校受理期限內,自行將所有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備妥,繳交至 教務處註冊組,

若申請文件不齊全   未於校內受理期限內 完成繳交, 導致報名不利者自負責任。

 

本校受理申請文件時間:   自公告日起至 1091101()  17:00止。

所需申請文件之檔案,請參閱下方附檔。

報名人數大於推薦人數時,將啟動校內審查機制,

校內審查標準依照 臺灣大學希望計畫及特殊選才之招生目的 為原則進行審查。

 

 

 

希望入學

報名資格: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第()()項條件。

() 目前於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為「高中學校」,含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或單科型學校)就讀高中三年級之應屆畢業生。

() 符合以下任一申請資格,且可檢具弱勢家庭或特殊境遇家庭之各項證明正本者。(符合二項()以上者可重複勾選,但須個別備齊資料。本項攸關資格之證明如係由高中學校於證明之影本加蓋戳章者,本校不予受理)

至少最近連續3(107年至109)均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新住民子女

() 學業成績不是唯一考量因素,其本身資質優秀,具有利他、服務、關懷之人格特質,能展現積極正面的生活態度,且在學習能力上具有潛能,有希望順利完成在本校之學業;經在學之高中學校審慎篩選及評估後,認為值得推薦至本校就讀者。

(1)  各學系對應的校內推薦申請表(如附件三)

 

(2)  簡章內容所需證件(特殊選才推薦函格式連結)

 

八、申請台大希望入學者,請繳交

 

(1) 希望入學校內甄選申請表電子檔

 

(2) 簡章內容所需證件(低收及中低收證明、利他證明彙示表、希望計畫自述書、希望計畫推薦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