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辦理「110年網路安全校園宣導」

一、依教育部1091112日臺教資()字第1090162336號函辦理。

二、旨揭機構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第1項成立,負責受理網路內容申訴、推動網路平臺業者自律並辦理網路安全校園宣導。

三、為培養師生安全上網觀念,該機構受理全臺各級學校申請網路安全校園宣導,宣導主題包括不適合兒少瀏覽內容之檢舉機制、反霸凌、反詐騙、私密照外流、網路交友、防護工具介紹與數位素養等,並適時納入社會大眾所關注的

網安問題,或依學校之需求客製相關網安課程,透過短片、互動遊戲與實務案例分享,建立師生正確網路使用觀念、相關法律常識與網路安全防護方法。

四、歡迎各校自即日起踴躍至指定網站向該機構申請1102月至12月底之網路安全校園宣導活動(網址:https://seminars.tca.org.tw/D18j01080.aspx)

五、本案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該機構郭小姐(電話:02-25774249881;電子郵件信箱:zhijuan@mail.tca.org.tw)或韓先生(電話:02-25774249307;電子郵件信箱:cloud@mail.tc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