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臺灣大學「希望入學」暨「特殊選才」簡章

1. 110學年度臺灣大學「希望入學」暨「特殊選才」簡章公告如附件,請符合推薦資格、有意參加同學務必詳閱。

 

2. 欲參加「希望入學」管道同學,需繳交資料為簡章第34頁之()()項。自述書、利他證明彙示總表、()低收證明與推薦書格式,請自行下載。

 

3. 欲參加「特殊選才」管道同學,需繳交資料為簡章第45頁之()()項,以及申請學系所要求應檢附之證明文件。推薦函格式請自行下載。【請注意:各學系若有規定的推薦函格式,以該學系規定為準,請務必詳閱簡章,上各學系網站查詢】

 

4. 此兩類招生管道需由學校推薦,請欲申請同學於119(星期一)中午12時前,備齊上述報名資料(含相關證明文件與推薦函),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以利後續校內推薦作業,逾時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