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憂鬱自傷防治工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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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憂鬱自傷防治工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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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私立南英商工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防治工作計畫

962月經校務會議訂定

壹、依據:

一、  教育部校園自我傷害防治措施。

二、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生命教育執行項目。

貳、宗旨:

一、  預防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事件之發生。

二、  培養全體教職員生對於學生及自我傷害事件介入輔導與危機處理的敏感度與處理知能。

參、實施要點:

一、  預防處理

(一)  改良校園環境,避免不良環境的產生。

(二)  成立危機處理小組(如附件一),以便立即處理學生校園自我傷害事件。

(三)  舉辦心理衛生講座,增進師生適應的能力。

(四)  協助學生適應學校環境,提供相關資訊。

(五)  透過輔導專欄或親職教育向家長及學生介紹有關維護身心健康及如何預防自我傷害行為發生之相關資訊。

二、  危機處理

(一)  發現具有高危險性的學生,導師、輔導老師、教官、護理教師應立即會同輔導,並給予支持關懷及傾聽。

(二)  召開個案會議,由學務主任召集導師、教官及有關人員共同研討危機處理步驟,採取一致的行動。

(三)  聯絡家長,對孩子儘可能提供無條件的幫助、支持與關心,並建議家長安排學生住院治療。

(四)  若發現學生有自傷行為之企圖時,應該:

1. 聯絡家人或重要朋友,一起來共同解決目前的緊急生活壓力;在必要時,立即聯絡其他專業人員。

2. 陳報校長。

3. 記錄處理方式。

三、  事後處置:成立事後處置委員會。

(一)成員:事後處理委員會即本校危機處理小組成員。

(二)任務:

1. 評估自殺或死亡事件對學校的影響。

2. 於學生高危險時期,凸顯輔導室的功能,讓學生們清楚知道,當他們有需要時,可以隨時來要求輔導室協助。

3. 支持及協助校內教職員工冷靜面對學生自傷事件。

4. 遴選與家庭及媒體聯繫之代表,避免對學校產生負面的影響。

肆、經費:辦理本計畫所需經費由年度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伍、本計畫由校務會議議決通過,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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