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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南英商工職校班級幹部研習實施辦法
民國87年9月10日校務會議訂定通過,87學年度第1學期實施
民國91年9月18日第一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91學年度第1學期實施
民國94年11月22日第二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94學年度第1學期實施
民國97年9月1日第三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97學年度第1學期實施
民國105年1月18日第四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105學年度第1學期實施
民國108年8月30日第五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108學年度第1學期實施
一、依據:法治教育推展小組擬定提案與訓輔工作協調會議通過決議。
二、目的:健全班級幹部組織,增進班級幹部領導能力,加強幹部職責之認知,促進溝通技巧,擴展人際關係,讓其在各班級發揮其領導功能,維持班級正常運作並增進班級發展。
三、時間:每學年開學後一週內協請各處室辦理完成。
四、地點:由各處室代表老師協調召開。
五、參加人員:班級幹部與各處室指導老師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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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協助處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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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長 |
學務處訓育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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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班長 |
學務處社團活動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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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藝股長 |
教務處教學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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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紀股長 |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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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股長 |
實習輔導處實習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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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股長 |
總務處保養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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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股長 |
輔導室輔導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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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股長 |
學務處體育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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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股長 |
學務處衛生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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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股長 |
圖書館圖書組 |
六、研習課程:1、介紹學校行政部門執掌業務內容。
2、班級學生事務建議、問題之反應與處理。
3、領導統御與溝通技巧。
七、本辦法由學務會議擬訂,經主管會議審訂及校務發展委員會審核通過,再經校務會議通過,呈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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